FA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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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
    开学后,向班主任老师提交1张证件照,取得学生证后可以享受以下优惠。
    *集中课程学生证: 出入图书馆、借阅图书、可使用大学健康中心(费用另行交纳)、使用健身房和游泳馆(费用另行交纳)
    *短期课程学生证: 出入图书馆、阅览图书(不可借书)、可使用大学健康中心(费用另行交纳)、使用健身房和游泳馆(费用另行交纳)
  • A

    - 室内物品: 床、衣柜、冰箱
    - 个人派发物品: 2条床单、枕套、门卡
    - 可借物品: 毛毯、吸尘器 (当天归还)


    ※ 详细信息请参考国际宿舍官网 http://dmtry.ewha.ac.kr/

     

     

  • A

    - 地点: 国际宿舍地下2层办公室 Tel. (82-2-3277-6002)

    - 工作时间:10:00~19:00(周一~周五)

    - 退宿时需要归还包含钥匙在内的所有物品。

  • A

    开学前两个月左右会通过官网告知申请方法。

  • A

    在本校语言教育院集中课程至少学习3学期以上并修完6级课程后毕业,申请本校前、后期大学课程的外国学生中,给予2名学生各1,000,000韩元的奖学金。


    * 具体优惠政策或有调整。

  • A

    集中课程学生中,各级成绩优秀的学生(1、2、3级各2名,4、5级各1名)下个学期学费减免50%。

    *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

  • A

    -本校在学生、交换生申请本院集中课程时:减免学费的20%

    -本校在学生、交换生申请本院短期课程时:减免学费的10%

    -本校教职员申请本院课程时:减免50% 学费。

    *需提供证明材料。

  • A

    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(包含新生、再注册学生)均可申请ELC兄弟•姐妹奖学金,、ELC善奖学金、ELC家人奖学金。

    - ELC兄弟•姐妹奖学金:兄弟、姐妹一同申请我校韩语课程的情况

    - ELC善奖学金:本校教职员子女申请本校韩语课程的情况

    - ELC家人奖学金:本校毕业生子女申请本校韩语课程的情况

    * 需向本院提交能够证明上述条件的材料,才可获得该奖学金

  • A

    D-4签证持有者若改变居住地,需要在自搬家当天开始的14天以内前往新滞留地的市、郡、区厅或新滞留地辖区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居住地变更。


    ※共同事项
    * 个人情况不同,需要向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的材料会有所不同,会按照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的规定作出调整。
    * 签证相关问题请询问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( 1345)
    * 出入境管理事务所主页: 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.kr/

  • A

    - 申请步骤: 网上报名后交纳学费 向我院办公室提交汇款单和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,申请在学证明、出勤证明、成绩证明(递交申请后,开具证明需要2个工作日) 准备好下列材料,前往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延签
    -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材料
    1) 护照与外国人登录证
    2) 语言教育院在学证明、出勤证明、成绩证明、学费收据
    3) 滞留地证明 (住房租借合同、宿舍收据等)
    4) 申请书
    5) 手续费 60,000韩元
    * 按照不同情况,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将要求提交韩国银行存折原件、复印件、存款证明(2个学期为基准,500万韩元以上)等附加材料。

    - 申请时间:现滞留时间到期前的2个月开始至到期当天内务必要申请延签。若在到期后申请滞留期间延长许可的话需要缴纳罚款。(出入境管理法 第25条)